单位里,有哪些同志天天爱在工作时间上网读报看新闻的?
6月初,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北京副市长张延昆发布惊人消息: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这都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但是“没有停车位就不允许买车”,你我可曾见识过这样的规定?
惊诧之余,静下来想想,副市长说的话是否完全当真?有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根据过往经验,政策上没有消息,往往就是最好的消息;严肃的北京市人大会议上,由副市长亲自作报告引出的“有位购车”,一旦提出,真正落地执行的几率着实不低;相比于深圳去年底的突袭式限购,北京此举就是在给人民群众打预防针。政策禁摩、摇号限牌、单双号限行……当时看来不可思议的决议,执政者决心推行起来,哪管你如何心有不甘。更何况在北京,有户口有房产有车位的“三有阶层”也不少,盼望着地价涨楼价涨车位一起涨的商人也不少,一旦表决,他们岂不是会全力支持“有停车位才能购车”呢?
市长说,此事还需调研;应该调研些什么地方呢?关于“有停车位才能购车”,经谭总监指点,日本就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东京是国际大都市,大约集中了全日本十分之一的人口,汇聚着各类机动车450万辆以上,但是东京开车出行很少遇到停车难题。在日本其它道路和小区内,也很少有乱停车的现象,即使是狭窄的胡同,也不会被停放的汽车堵得严严实实。日本是怎么解决停车难问题的?
在1962年,日本开始实施《关于确保汽车保存场所的法律》,简称《车库法》;和北京方面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类似,《车库法》法规定,汽车拥有者必须拥有汽车的存放场所。也就是说,在日本,从50年前开始,就有法律明文规定,必须要拥有车位才允许买车。此后,日本要求车主在上车牌的时候,必须提供车库证明,确保在距离住宅直线距离2公里之内有存车场所;如果是独户小院,警察会实地调查院内是否有停车位置。确保了停车位再给汽车上牌,这就大大降低了乱停车的几率;而伪造车库证明、拥有车而没有停车位,都属于违法行为。
仅仅靠这么一部法律,要求“必须拥有车位才能购车”,就解决了人多地少、停车困难的问题吗?并没有这么简单。在日本各地和东京市,各种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随处可见。小区或物业一般都建有足够车位的停车场,除了容纳小区住户的自用车,还有空余车位招揽外面临时的“过客”。在住宅区的通行便道旁边,也见缝插针地设立了一些自动收费的电子停车位,即使仅能容纳几辆小车。大型超市更是无一例外配备停车场,不少便利店或者小菜馆前面也会准备几个车位。
有了足够多的停车位,停车难的问题自然而然便解决了吗?也不见得容易。即使是在各种版本的传言中很守规矩的日本人,撒起野一样把车丢在路边,停得非常糟糕。日本开始对不按规矩停车实行严厉的处罚。从2006年开始,东京道路两旁临时停车,只要司机没在车内,一概贴条罚款。不仅有巡逻警察,还有专业公司的“停车监视员”负责取证贴条,每次罚款达到1.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50元)。白天在道路上违法停车12小时以上,夜间在道路上停车8小时以上,最高可以处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万余元)以下罚款,严重违停者甚至会被判予刑期。
除此之外,日本高效、准时的公关交通也为日常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东京市民上班大多乘坐准时快捷的地铁、电车或公交车,自己开车往往是为了周末的购物或者旅游。这样一来,市中心停车的压力也大大缓解。
可惜,正如F3只山寨了花冠的轮廓而从未触及丰田的精髓,北京仿照东京立例规定“必须拥有车位才能购车”,其实这只是化解大都市停车难题最肤浅的一层表象罢了;忽视了早期的公众停车位和公共交通的建设,最后将这皮毛杂碎视作灵丹妙药一般,北京停车难题恐怕永远无解。
据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2014年底统计数据,北京共有经营性停车位171.3万个,非经营性停车位110万个,总计281.3万个;不计临时流动的外地车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561.1万辆。北京车位配比高达1:0.5,车位缺口280万个,这个数据比纽约、伦敦等发达国家大城市还要难堪。停车位为何如此稀缺?因为北京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完全错判了私人小汽车增长的趋势。北京市1994年之前建设的住宅小区,完全没有考虑到机动车停车问题,当时住房配建标准出台,只要求每10户配建一个小汽车车位。短短20年间,计划赶不上变化,人口、车辆的爆炸式增长现在令北京头疼不已。
至于北京的公共交通......恐怕为时已晚,无药可医也。
积重难返,岂是律令规定“没有停车位就不允许买车”,这样简单一招便可以化解的?唯一肯定的是,举手赞成这个提议的,一定是全家都有北京户口,在京师置落楼房田地,囤积了满满的车位的吧;或者是有门路的人,或者是有权势的人,或者还有些什么人呢?有块地才能买辆车,首先你得是个地主,才有机会成为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