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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安全带死角 规定与管理的空地

作为汽车媒体人,关心最多的应该是汽车市场和用车文化方面的内容了,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总是能看到一大群汽车媒体人官话连篇说品牌、谈销量、话市场、谋策略,洋洋洒洒的文章一会指责这个品牌,一会吹嘘那个品牌,早上惆怅某个车型,晚上又为某个车厂总裁忧虑……读者看来看去皆为无病呻吟。

其实,汽车媒体人可以放下自己高傲的专业评论眼光,好好的想一想身边用车、交通、社会问题,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发现,去思考,去撰写,去敲击出声响让相关部门知道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而今天主任就要谈一下一个被我们中国车主和广大交通参与者遗忘的安全死角问题,那就是公交车的安全带问题。

公交车是我国公共社会交通必不可少的一类车型,也是我国大部分公民出行的首选。然而坐公交车坐了这么多年的中国人,很少有人去疑惑,为何公交车不配备安全带?公交车和安全带这两个事物从科学联系性以及道路安全性来说是必然相关的,可惜现实生活里公交车与安全带完全没有关系。

五月月底,天津70岁老人坐过站发怒拉拽公交司机,导致9车相撞的新闻在当时引发了广大网民的讨论,所有舆论的谴责都指向了这位公德心丧失的老人,可是在大家沸沸扬扬批评的同时,也有一些冷静而敏捷的人发现了该事件的责任其实不能全部责怪该老人,根据视频中播放的事发现场,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公交车驾驶员是没有系安全带的,正因为没有安全带的驾驶员被老人拖拽,所以导致一拖拽,整个人从主驾驶座上移位,最后因为司机离开驾驶区域无法控制车辆导致失控撞到了其他车辆。这个事件中的老人固然可恶,可如果司机当时系有安全带是否会缓解该事故的严重性?是否可以减少公交车失控的可能性?但是,为何司机没有系安全带呢?还是公交车根本没有配备安全带?

让我们抛开该事故,看一下平日里公交车的驾驶、乘坐、使用,读者们就可以很容易发觉,我国大部分的公交车乘客座位上都是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如果公交车在颠簸的路上驾驶,遇到紧急状况急刹车很容易导致座位上的乘客撞到前方座椅,更让人担心的是公交车的座椅绝大多数是硬塑料或铁质的,一旦身体与其撞击,疼痛感可想而知。

主任在无锡的多辆公交车上也观察过多次,驾驶员座位根本没有安全带的配置,乘客座椅也是如此,所涉及的公交车品牌有金龙、太湖、黄海等,这些车辆从驾驶员处了解到,都是从正规渠道采购,相关部门安全鉴定的,每一个流程都合法,那位驾驶员说遇到路况差会放语音提醒。虽然在驾驶过程中,语音提醒会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但是只要公交车遇到堵车或紧急避让的情况,整个车内的乘客都摇头晃脑,随着巨大的惯性摇晃身体,主任在想倘若真的公交车撞车了,力度肯定比这刹车还大,到时候万一乘客头部撞在了前方座椅或者侧面玻璃上,岂不是性命攸关的事情?为什么我们的公交车没有安全带?这些公交车生产出来不配备安全带,难道某些审核部门默认通过?

这么多疑惑让主任对公交车和安全带的关联越来越模糊,在跑过郑州、广州、北京、上海、济南等多个城市后,发现这些大城市均存在公交车安全带死角问题。

那么,这个疑惑到底该怎么去看待?主任问了身边一个在公交公司驾校做教练的老乡,据他说他曾经开公交车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并且和领导提议,最后意见没被采纳,当时想想很生气,不过具体了解了其中的相关事宜,我朋友也就淡然了。他说作为公交车是一个上下客非常频繁的车辆,乘客流动性巨大,不可能每个乘客都系安全带,也没人去监督乘客系安全带,而且我们开公交车的速度都不超过60公里/小时,这么多年开下来也基本上很少有伤亡事故的,而且看看其他兄弟城市也都没规定要系安全带,更没有上级部门的检查规定,那大家就不要带了呗,公交车生产厂家也没必要生产。听到这里,主任觉得这是一种很愚昧的想法,乘客不系安全带是乘客自己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是乘客的责任,但是公交部门不配备安全带就是硬件设备缺失的责任了,在公交部门不提供安全带的情况下去指责乘客流动性大,乘客自己不系安全带是一种掩耳盗铃的丑陋思维。

当然,除了这种全社会普遍性的安全意识淡薄之外,公交车的安全带死角问题根源还是出在了我们相关部门的管理上,这是一个巨大的概念错误,只是我们相关部门不敢出来承认,也没有修改完善的决心。

在查了众多资料之后,主任发现,其实我国公交车不配备安全带并不是民间的潜意识行为,而是两条规定的冲突直到今天始终没有被完善,也就是说公交车司机和乘客不系安全带是因为制度的不明确,管理的不完善而导致的。

在2004年修改的第三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编号:GB7258-2004)中明确了这样的一句话:“座位数小于或等于20座(含驾驶员座椅),或者车长小于或等于6m的载客汽车才必须要安装安全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及前面没有座椅或护栏的座椅应当安装安全带。”白纸黑字的国家级规定已经把公交车和安全带分离开来,公交车的生产、出厂、使用环节就算有相关责任部门检查,也不会去在意安全带的问题,所以到了马路上,公交车也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安装安全带。如果大家有机会参观交警部门整治不系安全带行为的话,交警基本上不会扣下公交车进行处罚的,因为有这则国家标准编号的保护。

可是,在这则国家标准的背后,我们又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也就是说交通法规定下,凡是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都必须要系安全带。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和主任一样开始抓狂了,一个国家标准一个交通法规,我们到底应该相信哪一个呢?公交车毫无疑问属于机动车,按照交通法规,那么这些没有为乘客甚至驾驶员安装安全带的生产厂家是否已经违法?那如果按照国家标准,交通法规是不是又在自相矛盾呢?这两个都由国家最高、最严肃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什么在公交车与安全带的问题上彼此矛盾?真的是一头雾水,难道我们相关部门的专家没有发现这个矛盾问题?还是缺乏资金和缺乏专业性去做完善和修改?

在国家相关部门没有给出一个合理修改的今天,我们只能从法律责任的严重性上来划分公交车安全带死角问题的轻重。相比国家标准的法律重量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更要高几个层次,也要更显严肃,不能因为公交车乘客流动性大,公交车速度不快而去忽视这类机动车的安全带问题。

众所周知,安全事故没有一万只有万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更为严格的法律规定之下,公交车是没有理由不安装安全带的,司机和乘客也是没有理由不系安全带的,我们的交警部门也应该逐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去处教育、督促还没有配备或者没有系安全带的公交车管理部门,而不能因为有一个《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而任由该问题管理“真空”越来越大,同时我们的公交部门也应该负起全社会安全的责任主动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质监部门联合生产厂家对公交车进行改造和完善。

当然,这只是一个普通汽车媒体人的建议和想法,切莫等到下一次发生公交车的伤亡事故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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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群上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部分的讨论,

1,关于公交车安全带的问题

公交车安全带佩戴不佩戴是乘客自己的行为选择,而安装与否是关乎到《交通法规》的事情,既然法规已经规定任何机动车需要佩戴安全带,那么,厂家就必须装配安全带。

2,有人会说国情问题,或者是法律不完善的问题

该文章与行人自己的行为,以及国情无关,如果要用国情来掩饰安全事故,那么国内的贪污腐败是否可以掩饰和谐社会呢?

3,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都配备的安全带,寄不寄安全带是自己的事情,而装备与否确实国家强制要求的。

乘客不能因为法律的疏忽,或者不健全,而淡化交通安全。

4,你不能为一个国家虚弱的法律去辩护,你要从百姓出行的安全实际出发考虑,很多人会说主任这篇东西胡扯,可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到,主任的出发点是什么?

是呼吁进一步加强公交车的安全,法律、规定以及行文方式,只是一个引子而已,请不要钻牛角尖。

这些是主任在群里聊天的内容,作为后续补充吧。欢迎大家加群一起探讨有关车的问题。

主任特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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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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