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几年前,老爹认识的一个战友判了死缓。当年和老爹一个部队,都在山沟沟里,老爸管炊事班,他管手榴弹。后来都来到武汉战区业务总部机关,老爸没文化,给机关领导做了几年小灶后,文革结束了打倒的技术官员回归,他被扫地出机关到了下面的工厂里。那个战友留在了机关,后来当了机关下面的一个实业公司的老总。本事是很有些的,把实业公司搞得红红火火。开宾馆,开酒店,开歌舞厅,演艺厅,买军队的便宜地做商品房房地产,。突然,抓起来了,说是黑钱,黑的极大极大,听说判死缓,没判极刑是因为那要386签字,军队不敢让他老人家知道这事。。。
2,几年前,属于军队的机场已经在市中心了,要搬是肯定的。军队和地方政府达成协议,后者给前者修个新的,前者把旧的交给后者。后者照搬了,但是,军队的领导起了歪心,在旧机场里抢着起了栋高层电梯楼,找地方要赔偿。地方在起的时候就反复交涉,不能这么搞,那地规划了道路,军队领导说,怕个鸟,老子在部队地上起楼还要你地方同意?起!地方往上告,处理结果:起好的楼炸掉,军队的副军长撤职。军队也有办法玩地方,你不是给起新的嘛?总要我验收才行,老子就先不说,等你弄好了,我说旁边一建筑超高,不符合规定,要么给我重修,要么给我拆建筑,那建筑在当地很重要的,没办法,地方打断牙齿吞肚里,拆!
3,前几天,附近有大群人和警察围聚。原来是,军队战区的房产部门管理人员起歪心,因为旧机场搬走了,机场附近很多部队单位也跟着走了,设施拆了,但地留下了还是部队的。这几个人,欺上瞒下,偷偷的把地卖给了地方一公司,那公司起了楼卖了,但卖时就说了没法办房产证,所以很便宜。现在,房产部门知道了,抓了几个部队管理人员,又要收回地,说地是租给公司的,不是卖的,买了楼的人租期(18年)到后得退房,当然买了房的人家不干了,要闹。
201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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