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
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
。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
人刑事责任;要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
业准入等挂钩。
将多次闯红灯(多次、也就是三次吧)、超速者加入信用黑名单,显然比单纯的罚款、扣分要强得
多。因为个人信用记录一旦出现污点,不良记录会长期存在,对贷款、消费、就业、经商都会产生不利影
响,即使是有钱人恐怕也不愿意上这“黑名单”,以免日后工作、生活举步维艰。
简直让人没有“回归”的机会。交通信用“黑名单”没有明确的“黑期”,甚至要“一黑到底”,这
样的设计难言合理。最实用、最科学的设计就是征集民意,让民意拿出“蓝本”,不要坐在办公室里“拍
脑袋”,这样才能把个人交通体系变成服务社会的实用、管用、有威慑力而又不过头的制度。
不知车友有何看法?
2012-07-28
你轻轻一赞
是我大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