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前两天除了一个交通判例,一司机遇黄灯没有采取措施停车,而是在没有越过停车线的情况下继续通行,法院依据交通监控录像的证据判
违章,缴纳罚款150元。根据法律规定,黄灯亮时,已经通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路口,但没有说禁止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通过。这位律师,已经提出了行政复议。
我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做的,反正在路口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我都是黄灯继续通行的。如果不然,设想在路况很好的情况下,我正以60公里的速度前行,到达路口前黄灯亮起,我这能采取紧急制动才能保证不闯黄灯,发生事故的概率一定比我继续通行要大得多。现在地方的法院法官,平时不学无术,到工作时还把自己当法学权威,随意解读法律,结果就是把国内的法制环境搞得一塌糊涂。希望,以此为契机,还中国法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
2012-04-17
你轻轻一赞
是我大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