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俺承认这个题目有哗众取宠的意图,却只会导致诸位看官百无聊赖哈欠连天的效果……可是,如果俺说,就是这样一套书,将会连续引发之后的两起事故,后一起事故的案值恐怕是新车评车库迄今为止所涉及案例中最高值,且整个事件前后延续近两个月……这是否会引起一点点慨叹。如今我将亲历的这些事故记下,无他,既是警醒自己,也想以自己惨痛的教训为大家提个醒。不论之前的安全行车记录多么良好,行车安全真是一刻也大意不得。
(一)引子那套书,叫做《梁思成全集》。建工出版社在最近十年里,一直陆陆续续出这套书。梁公的学问人品都是俺景仰的。可穷学生买不起,只好在资料室过过眼瘾,偶尔上地坛淘两本。陆续出版的后果之一,就是整套书难以配齐。如此也就可以想见,在五月里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俺在孔夫子上发现有打折的全套《梁思成全集》贩售时,内心有多么欣喜若狂。可恰是这一点欣喜,把穷书生面对心仪之书时本就残存得可怜的那点理智,冲洗得无影无踪。书商标价一千五,号称原价三千。俺一算,合适。却不曾想,当初在地坛买的时候,分册定价分明是八十左右。全集总共九卷,加起来也不到一千……可当时头脑一热,俺就下单了。俺向来毫不犹疑的相信,俺百分之百地符合人品守恒定律。因为就在下单后没两分钟,正咧着嘴一脸白痴样傻乐的俺,把年初刚入的乐疯掉进了洗脸池。俺当场石化……接下来一连串的悲剧不由得让俺心底琢磨,上辈子祖上中过几回五百万,全赶着这一个月让俺还回去了。此处省略10000000字……总之,第二天,俺悲催地从望京赶到北二环附近一个联想售后点。排了半天队,被告知此处只修笔记本,不修手机。哪儿修?中关村吧。于是从东到西,在鼎好海龙转了无数圈,所有的联想售后都答:俺们只修笔记本……最后终于在安慧桥北发现了市区内仅有的一家联想手机售后点。换句话说,俺花了大半天功夫,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从西到东,兜了一个巨大的圈子,就是为了掏五百块钱让人给俺换块屏。只不过,当两天后俺收到那套书,还是不禁心想:能够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翻书,足够快慰平生了。事实证明,本朝世祖说的对啊,俺还是too simple, too naïve了。为什么现实这个茶几上摆满了杯具?因为它最喜欢的就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刻把美好的幻景打破给你看。
(二)第一起事故穷书生的涵义是什么?就是他买不起爱马仕,拿不出15万元的巨额善款,更不会开玛莎拉蒂……他只能自费购书。即便是课题费里有资料经费,谁不知俺们和谐社会需要的是投入七千亿乃至七万亿创造速度的人间奇迹——它就这么发生了,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所以你们这帮无用的人文社会科学人拿个几万块的经费就山呼万岁吧,退朝。所以,当一位与建工出版社相熟的前辈告知,他帮我从社里订了一套,只要几百块,穷书生心里那一刻真是充满了真切的幸福感。于是,在费了好一番口舌之后,我开车拉着那箱书,原封退给了书商。在回去的路上,即便在东三环晚高峰时段堵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能改变我这个六一儿童节的好心情。很快,单位就在眼前。但路过门口时,我临时决定,先去洗个车,再回来。事故,就在这个时刻,发生了。
事后,我曾不止一次地回想当时的情景,却只能苦笑着摇头。走了这么些年,单位门外这条路,已经是熟得不能再熟。这是一条开放式的双向两车道,很普通很常见的市区道路。因为马路两边,分别是单位和小区,外加一个公交小站,来往人还是不少。因而每次我在这条路上,速度都不过三十出头,接近单位门口斑马线时,更是脚带刹车,减速通过。而这一次,就在我带着刹车通过了斑马线,右前方大约三四米处,一个民工模样的中年妇女车把猛转,头也不回,就要从我车前横穿。一脚刹车跺死,刹停。直到这时,那人才发现有车,摇晃了两下,“啪”的一声,倒向俺的车头,随后自己坐到了地上。撞人了?这是我第一反应。挂P,打双闪,踩手刹,下车看情况。那人正要起身,看见我出来,又一屁股坐下。我问哪儿伤了,那人嘟囔着我听不懂的方言,只能看见手掌缘擦破了点皮。回身看那人的自行车,翻来覆去的看,从轮圈到车架到车筐,没有一点掉漆和变形。蹲在车头看前保,也没找到任何擦痕或凹坑。站起身看自行车和车身的位置,我明白了:当我刹停时,此人已经从我右前方横穿到我左前方,所以当此人转身发现来车时,可能心底慌张,左右摇摆时,向左碰到车头,随后又向右倒下。既然情况明了,我回身问那人,报警还是私了。此人不知继续嘟囔些什么,四下看看,见有围观群众渐渐聚拢,于是开始大声哼哼起来。如此也就无话可说,我当即报了警,摆好三角牌,等着。在等待警察来之前,路对面有位老大爷冲俺招手,一过街,大爷就冲俺说了一遍他的目击经过。终于证明我上面的判断并非虚妄。用大爷的话说,那人就是主动往车上靠,之后摔倒的。边上还有位围观大叔来了句,“要我说,你就不该理丫的。丫纯粹没事儿找事儿。”还有位大叔说,“唉,可惜这条路没监控探头,你没法说,咳。”可我还能怎么办,现行交法处理逻辑如此,没碰上职业碰瓷的我就算幸运了。可在单位门口出事儿,就不知是幸与不幸了。说句犯众怒的话,我不知道药家鑫案确切的经过和他的心理动机,不过当我站在路边,看着那人丑态百出的表演,我真的想说,我或许能够有一点点理解药家鑫。过了大约半小时,警车慢悠悠开来。也许是经验足够丰富,见多了这种事儿,警察扫了眼现场,看了眼车头,又看了眼自行车和伤者,听我大致说了经过,便来了句,“没事儿你就起来吧,要多少钱?还是去医院,自己选。想好了,去医院这钱可就是给医院了。”俺一个穷书生哪会讨价还价,好在碰到明白事儿的警察。恶妇开口就是两千,被警察给压了回去。最后拿了五百,终于了了这事儿。其实,后来几位路过留下来陪俺的同事都说,拿两百打发丫算了。但那时我真的是没时间没心情跟这种人耗。用LD的话说,就当扶贫了。至少这扶贫款能百分之百送到被救济人手上,中间没有美美的包包,没有红十字基金会,更没有15%管理费。后来,每每经过这条必经之路,我都不由得有些胆寒。开车这么些年,不要说碰人,从来都是别人碰我,没有我碰别人。开车自认为算得上谨慎小心,却还是没能把安全行车记录延续下去。我也无数次假设过,如果当时车速再慢一些,能够避开么,至少离得更远些?可自己就把这想法否定了:当时自行车离我的距离太近,转向又太猛,留给我的空间实际上是被那厮压缩得小得不能再小。但凡我速度再稍快一些,都会把那人撞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任由其自己坐倒在地上。换言之,只要现行逻辑如此,无论非机动车或行人如何导致事故发生,风险只会由驾车人承担。这时谁之过?我不知道。
(三)波澜再起:第二起事故那是第一起事故后一个礼拜,临近端午节。LD单位组织去郊区一个山庄,白天开会,晚上排练红歌合唱。因为LD知道我有过十来年合唱指挥经验,就把我也拉了过去主持排练。多年没有排练,几场下来,虽有疲惫,却心情舒畅,觉得自从错买贵价书开始的霉运,终于过去了。事故就发生在返城后的第一天。
大约上午十点多。送过LD之后,我沿着东三环往北走。现在想想,那天的三环车流量出奇的少,开起来难得的顺畅,平均时速能达到五十左右。也许就是这顺畅的表象,让俺不知不觉中有点放松了注意力。临近燕莎桥时,行驶在主路中间车道的我,发现本车道往前数第二辆车的行车轨迹有点怪,左右摇摆,似乎在犹豫是否并道。我的前车,一辆斯柯达明锐也在点刹减速。我随即带着刹车,把速度压到四十以下,考虑是否并道。但左右车道来车速度都高过我,只好继续减速。就在这时,明锐突然刹停。我紧跟着一脚跺死,还是晚了。追尾。这回我是真把别人车给碰了
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刹那,闻到空气里的硝烟味,我头一个反应是:不好,难道是发动机?紧接着反应过来,是气囊爆炸药柱产生的硝烟味。对,是气囊。前排三个气囊爆出,驾驶位/副驾驶位气囊+膝部气囊。安全带也在事故发生瞬间收紧、抱死。事故发生那一刻,我曾下意识扫了眼时速表,大约30km/h出头。我不知道气囊传感器设定的触发车速是多少。之前也看过不少帖子,似乎有车速更高的事故案例,且气囊没有爆出。也许是因为撞击点的问题?这次追尾基本是正撞。这次事故或许可供参考。
碰撞后,前车缓缓往前开了二三十米,很快就下来了两个人。气囊碰撞的阵痛还未过去,我冲他们挥挥手,示意打电话报警。也许是不幸中的万幸,碰撞瞬间,安全带牢牢将上身固定在椅背上,所以我只是在撞击后的瞬间,轻轻碰到已经完全爆出的胸部气囊。但膝部气囊却狠狠地撞在小腿迎面骨(胫骨)上,特别是右小腿。气囊缝线在上面留下了一溜钉子般的印痕,还有大片瘀伤。过了大约两三分钟,感觉缓过点劲儿。拉开安全带,下车,放三角牌,电话保险。前保和中网裂了,但还挂在支架上;左大灯玻璃罩碎了;前机盖前缘凹成一个小直角。左侧前轮拱内衬有点变形。这些是表面能看见的伤。也许是锐志车头比较低,所以前车的撞击点出现在后保下方的黑色包围上。黑色塑料包围中间部分内凹;后保有擦痕;掀开行李舱衬板,备胎仓的底板有凹陷。车损暂且按下不表,后面再讨论。
我应该庆幸,或是感激,遇到了理智的车主。在这个充斥奇迹的疯狂年代,理智已经是很稀缺的品质。这不免让我感到愧疚,为对方无故增加不少麻烦和损失。在整个理赔、维修、赔付的过程中,对方都不曾过多指责,更没有恶语相加。尤其是考虑到事发时,他身患癌症晚期的父亲正坐在后座上——这点让我后怕不已,我也庆幸这次追尾未造成对方任何人身损伤——对方的态度实在让我感动且愧疚。他甚至几次向我解释,是因为他的前车刹停,他才不得已刹停。在赔偿方面也没有任何过分要求(其间他曾致电提出交通费补偿的要求。因为没有类似经验,当时我还曾在“专家导购”和QQ群里请教过大家。感谢许恒生、Ben、Tone以及各位兄弟的指点。既然是正常要求,当然应予满足。何况对方是为家人来往医院计。这点也让我深感歉意)。身为全责方,我的确为对方的态度触动。因为开车这几年都不曾遇到过类似的严重事故,所以看到事故方面的网帖,特别是涉及到责任方逃避赔付的细节,印象和感受都不深。特别是有一种说法,“全责方是大爷”,我是根本无法理解。恰好刚才翻到林歌兄的一篇文章,是与公交车的碰擦事故。对方公交司机就是一味逃避应负责任。这让我忽然想起一个细节:在交警到场开完单子之后,对方车主提出想先送父亲回家。考虑到之后他还要回到三元桥丰田定损维修(此家4S是我投保公司的定点之一,也是离事发地最近的),他也不太认识道。于是我打着双闪,顶着气囊,一路沿辅路陪他返家,再返回来到三元桥。好在路程不过二十公里,一路平安。我刚才想到的是,他当时离开时只有我的手机号,而没有要求扣下我的任何证件。倘若我居心不良,像一些案例里的当事人那样,留下空号。对方岂不是投诉无门?如果换位思考一下,真让人不寒而栗。我只能庆幸,双方都是守规矩的人,事情才得到顺利的解决。
(四)关于防撞梁的疑问鉴于这是一起典型的追尾事故,涉及到车辆安全结构的问题可能也蛮典型。在定损以及取回对方维修换下的旧件时,我都曾仔细观察过两车受损的情况。有些发现,可能与我原先的认知有所不同;有些则进一步佐证了原有的看法。其中最集中的一点就是关于防撞梁的问题。下面的讨论就是我个人对于这起事故中防撞梁在追尾事故中作用的一点想法。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车祸身体受创以及定损时突降大雨,此处无法奉上相关照片。以下我会贴出维修工单和结算单,上面有详细的条目,可从中看到受损细节。所有车辆及车主信息已抹去)
a. 防撞梁的高度前文提过,锐志车头偏低,所以前防撞梁撞击在明锐车身同色(银灰)后保下方的黑色塑料包围上。在后来取得的明锐维修旧件中,后防撞梁(工单中名“后杠铁”)的撞击点也在下缘,并呈现倒“V”形凹陷。前车后防撞梁高,而后车前防撞梁低的直接后果,是碰撞时,后杠顶着后保,扫荡了前防撞梁后上方的中网、大灯、机盖前缘。幸好撞击速度不快,否则水箱乃至发动机是否会被波及,都尚未可知。倘若高度相仿,损失或许会小不少。
b. 防撞梁的强度拿到明锐那条后防撞梁时,第一感觉是沉,第二感觉……真沉。但最让我吃惊的是,这条防撞梁变形极微。上条提到的倒V字形凹陷,对后防撞梁整体,仅仅造成肉眼勉强可以辨识的内凹变形。如果对此忽略不计,这条防撞梁似乎只是被锤子砸了一个小凹陷而已。对于低速撞击(比如5km/h以下),这可能是条好消息。它意味着车尾的受损范围和程度都会降低到最低限度,甚至可以免于修复。但这一次,从文后附录的维修工单可以看到,后防撞钢梁的变形之微,使得大部分动能传递到了行李舱底板(备胎舱)、纵梁,甚至后车门框。掀开行李箱内衬,可以看到明显的类似褶皱的波浪纹。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两种解释:其一、后防撞梁强度太高,所以在其变形吸能前,大部分能量已经沿防撞梁底座,传递到车底板(备胎舱)及纵梁;其二、撞击位置低,动能没有冲击到后防撞梁,而是沿其他路径传递到车底板。我个人对后一种解释持疑。因为无论是车身同色后保、黑色包围,都属于车身覆盖件,是非承力件。惟一能够将大部分动能传递到车底板的,只有后防撞梁,其基座是与纵梁相连的。而如果第一种解释成立,那么就意味着明锐后防撞梁在设计环节就出了问题:选用过高强度的型材。后防撞梁不变形的恶果,就是需要车架整体为之付出代价。而且相比能够更换的后防撞梁,类似行李舱底板变形这类涉及车架整体结构的问题,是难以完全恢复原状的。即便撞击速度较高,动能较大,超过后防撞梁单独能够承受的范围,那么为何它没有明显的变形吸能动作?倘若后防撞梁的吸能效果更好,那么车架需要承受的能量和变形的程度,显然也会降低许多。
c. 安全最大化与损失最小化车身的安全结构设计,我个人理解,是希望实现车辆/人员安全的最大化和车辆/人员损失的最小化。二者要求高度统一,但在具体实现方面,却又多有矛盾。比如吸能理论和溃缩区的出现,是以车辆局部损失为代价,换取车身主体(即乘员舱)和乘员的安全与保全。在这次事故中,锐志直接破损范围包括前保(含中网)和前防撞梁;水箱支架和前纵梁属于波及范围。换言之,仅仅是以水箱前的溃缩区(这显然是很短的一部分)的牺牲,就确保了整车大部分区域的保全——如果波及水箱乃至发动机,那我当场就得叫拖车,更不可能还开车陪事主来回二十公里;如果车损达到那种程度,我可以直接考虑换车了——这就是溃缩区的功效。然而,现实总是那么讽刺。理论上受损较微的我,最后结算的维修金额竟然是前车的近十倍之巨!如果一条条仔细看,才发现几乎全是换件费用及相应的工时费(部件费就三万多)。锐志零配件定价之高,实在让俺怀疑,如果以4S店的工料计,攒出来的锐志价格是否会两倍于新车售价。这就使人不得不考虑:何为安全最大化与损失最小化?我个人以为,溃缩区和吸能部件所具有的“可牺牲、可更换”两种特质,使其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车身主体结构及乘员所受到的伤害,此谓“安全最大化”。此次事故中两车的溃缩区,具有截然不同的表现:明锐的后防撞梁吸能较少,致使维修工作大量集中于牵涉车身主体结构的钣金部分,这个伤害是永久性且难以恢复原状的;锐志前溃缩区充分吸能,保全了更重要的水箱/发动机/乘员舱,其维修工作多为换件,而非钣金。如此不难发现,表面上“损失”较小,即维修金额较低的车辆,实际受损程度未必“最小化”;表面“损失”较大,维修金额高昂的车辆,修复后,其实际受损程度被控制到“最小化”。我想,何为“安全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结论已经昭然若揭。
(五)尾声其实,是否写这篇blog,之前我犹豫了很久。不仅是事故本身给自己的心理冲击,还有前前后后为了保险理赔报销等繁琐事宜所导致的烦躁,更重要的,是有关事故中所反应的关于车身安全结构的一些话题与讨论。本国网友热衷于在各处车坛进行德日大战,的确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神奇现象。本次追尾事故双方,恰好是大家平日常见的德系与日系平民车款。况且,我的当事人身份,还有我的讨论与个人见解,似乎也在暗示一种倾向性,或者说导向性。所有这些都很可能意味着又一轮德日大战。这种口水战有何意义呢?所以,今天这篇部落格,我也只会发在XCP车库这片自留地,而非其他不审核评论的车坛。这年月,无益的口水已经太多太多,而像这样清静且能讨论问题的地方,已经太少。
以下是明锐维修工单
以下是锐志维修工单
2011-07-27
你轻轻一赞
是我大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