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跑到新闻路那边湘鄂情吃饭,在特区报社后看到一辆深蓝色的别克GL8停在路中间,我觉得有点纳闷,走近一看:原来不知怎么的,车头的左前部分直接撞到中间隔离的,那跟60CM高的黄黑相间的铁柱子上了,前左轮悬空。
我随手拿出我的秘密武器,百晓生兵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MOTO刀锋V8(我就是被小贝做的脸被划伤那个广告勾引了),开始在车左前的45度角拍了一张,但是不清楚,想起西蒙前二天对偶的冷嘲热讽,决意在前方再拍上清晰一点的,于是我这个好事者假装打电话,来到车的右前方大概五六米的地方,又拍了一张。谁知,这下被那个女车主发现了(一般这种低级错误女同胞犯的可能性大些。)她下车,怒气冲冲的朝我走来,糟糕,我心里暗叫不好,被发现了。不会被她当成出气的对象吧?她冲过来,用了国人最常用的生气的那种手势---右手握成拳头,唯一留下那根像尖枪头一样的食指,指向我的可怜的V8:“马上把照片给我删掉!”我辨解了一下表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好奇嘛。”她说:“什么事都好奇!”我一想也是,我是早过了对什么事都好奇的年龄了,如果不是为了新车评的网友,我会经常对着车辆拍这拍那吗?她见我动作有点迟缓,马上把我的手机抢过去,想动手去删,我马上呵斥了一声:“别搞坏了,我的手机很贵的!”对付女人,宽容之余,偶尔也要来点威严。其实这手机也就是在一进一出双向收费的中国移动营业厅,存了二三千元半买半送的那种。她马上把手机送还给我,我老老实实把二张关于这辆的车的PP删掉,我担心正在气头的她如果发现手机里还有的话,会不会把的手机给摔了,那我不亏大了,人家汽车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因为没有好像没有“出事故后摔坏拍照者的手机险”这一项。但是是不是属于第三者责任险我就没有深究,如果有做车险的朋友可以来电来函告知,联系方式请见屏幕下方:。。。。。。。。
她一看没有了,就又大步流星的朝她的GL8走出,因为出现太突然,过来的车一个急刹车,她尖叫一声,差点被过来的一辆车给碰着,罪过罪过,如果她真的被撞到,那么我罪大了。
总结:
一:以后不要在这场合给别人的车拍照,不管是不是偷拍,人家正在气头上,会认为是落井下石,自己可能会被误成出气目标
二:对三十到四十之间女性,始终要保持傻笑,宽容,因为她们可能正面临七年之痒的问题,易发怒,好冲动。
三:今天这个女人,不会是公车私用吧?反应这么激烈
四:很多人对网络的力量特别晒图还是很是忌惮的。
五:西蒙惹的祸,但是结果由我来承担,苦果由我来品尝。
2010-05-27
你轻轻一赞
是我大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