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微博和新闻里比较有热度的一则新闻就是东莞比亚迪顶翻朗逸。说起左车变道,我就想起了3年前的那次事故和随后的官司。当年在我的车库长城炫丽里我提到过,当时事故还在处理中,随后忙于世事,没有继续写。今天突然想起了当年的事,记录下过程,供大家参考吧。
3年前的12月初,那天是参加YPP考试,在北京西城的一个地方,上午考完回家,开车路过太平桥路,那里有个菜市场,开车来买菜的人不少,路是单向三车道,最外侧车道因为临近住宅楼被居民当作了停车场。我当时在中间车道行驶,这时候从左侧冲出一辆PT漫步者,PT的驾驶员看到我的车右前方最外侧车道有个大空位可以停车,他想抢在我前面占住这个车位(其实我并不是要停车,仅是路过,据事后她对交警解释说想她是想停车买菜),于是从我左侧快速超车并线,结果直接蹭上我的车从驾驶侧门到前保险杠,保险杠被蹭掉。
奇葩就此开始
对方是夫妻二人,近45岁,下来后先质问“我打灯并线,你为什么不让行!”靠,我
永定门的定损点离我当时住的地方很近, 下午约定的时间到了,对方果然没出现,电话还是要打的算是走个程序留个记录,第一遍那个女的接电话说“我们去,你等着吧”,过了10分钟再打电话没人接听了,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就是告诉他和我联系定损否则走司法。在定损点等待期间,电话保险公司客服,按照处理单上对方填写信息查询到对方价值20多万的车,只投了交强险,没有任何商业险。呵呵,奇葩的夫妻。然后,走人,回家写起诉书去,那是老本行。(全程和对方通话都是录音,短信保留) 自此,直到法院开庭对方没联系过我,我也懒得搭理他了。
第二天,去4S定损修车,和4S的人一聊,正好修车师傅自己最近也遇到同类事情,正恨得牙根痒痒,于是......我就把我的车修了修,这个......你懂的
一周后拿到维修发票,起诉,去西城法院立案,要求赔偿车损、误工、交通,其中车损和交通是必赔有司法解释在,误工因为没人身伤害应该不会判,但是要提,是给对方施压的手段。不巧,赶上法院年底清卷,等了一个月之后才通知我去法院调解(先调解再立案审理)。调解那天很逗,那对儿夫妻带了人,据他们介绍是某知名律所的律师(揍是个实习生),然后男的先掏出手机对我说“我是法律从业者”,然后转脸对法官说“今天的调解我要录音”,牛人
最终,调解不成,法官在对方出去的时候自言自语“俩二杆子”
又一个月过去了,西城法院通知,对方压根就没提行政复议而是交了一张诉讼管辖权异议,说什么车主(女的)是秦皇岛人,应该在秦皇岛诉讼,呵呵,果然玩儿拖时间战术,不过对我无效,答辩理由“侵权责任发生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因此按民通和民诉,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具有管辖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西城当然愿意接这个案子,案情太简单了,对法官来说简直是一个馅饼,因为即完成任务量又不费脑子。
又过了一个月,管辖权异议驳回,西城法院一审,开庭就简单多了,15分钟结束,全程我几乎什么都不说,任由对方说吧,只回答一句“请对方出示证据,证明所述事实”,因为交管局的处理单白纸黑字,维修发票正规带清单,对方提不出任何反驳证据。唯一他能做的就是申请车损鉴定,因为是我单方修车,对方可以提出维修费用过高申请鉴定车损。可是......,那个半吊子法律工作者在法官问他是否申请鉴定的时候拒绝了,理由是不想出鉴定费而且“车已经修了,没法鉴定,不做了。”
自己把减少自己损失的唯一机会放弃了,活该!不过即使做鉴定我也不怕,鉴定肯定会比4S的维修费用低,因为是按照市场均价做物料的价格认定,而4S的物料都比市场上的贵。在修车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这点。题外话,听说中关村里有一种JS,100的东西敢开800的发票,JS呀!
几天后,判决下来了,对方赔偿我修车费8000多,替代性交通费500(按照修车等待时间,基本上是一天50的标准),诉讼费对方支付。对方上诉,一个月后二审,10分钟结束,我就说了一句“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方上诉未提出新的事实与证据,请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对方那个奇葩男哔哩哔哩了一通,没用。
拿着二审判决,去西城立案庭审请执行,出国休假15天,回国一个多月后通知我去取钱。现在北京的法院,只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在执行平台上一查就把对方的银行、房产、车辆信息都调出来了,直接从银行划款,根本不需要我再去跑,就是等时间走手续。
现在想想,出了事故不要着急,冷静处理,保留证据,对那些老赖要坚决维权,开车还是要规规矩矩。
2016-03-18
你轻轻一赞
是我大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