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交规图示——敬畏生命!一切没那么简单!
鉴于原帖发布后回复情况来看,胡乱总结者甚重,以前是只有文字大家搞不懂,现在是有图示了大家反而草草观之,简以 右侧先行 概之,实属不该,试想,真到了路口,你那 右侧先行 还管用吗,你是在分左右,是他的右还是你的右?分完左右就出事了!人命关天,笔者在此言辞严厉实属无奈。实际行车中当然不需要回想这些图示,而是需要你将规则想象成脑中的立体图像,对现实情景进行匹配。
这四图概括就是:
转弯让直行(你还左什么右什么?多生动形象的语言!规则是从交通流速和直行者安全角度考虑,如果左转车辆已经驶入十字路口中心,则直行让左转,无监控时,交警的判定方法有,以前车轮为界线。如果他撞到你的右侧前轮后对方主要责任。如果你撞到他左侧前轮后,你主要责任,当然,这只针对某些情况,总的来讲,车身被撞的地方,角度以及车辆所处道口位置,还有双方车速,损毁情况,司机是否存在酒驾等违规情况都是考虑范围的事情,处理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另外,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是最好的利器,还原现场啊);
右转让左转(按照1988年《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左转车辆应让右转车辆。当时主要考虑右转车辆要看后视镜避让右侧非机动车道上的车辆和行人,而对面左转车辆驾驶员的视线相对好一些。但随着车辆增多,道路越来越拥堵,通行效率显得更为重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这样,左转车辆快速通过后能达到清空路口的效果,给其他方向来车创造通行条件。由于右转车辆都在路口以外,对路口的占用率不高,即使右转车辆较多,也不会影响其他方向车辆通行。);
双方直行交叉,处右侧先行(也是出于对右侧车道驾驶员安全角度考虑,在实际道路行驶中,驾驶员还要根据现场情况作出选择。如果左侧车直行过路口时,右侧的车距离路口较远,左车可以正常通过,没必要停下来等待。如果左车已经到了路口中央,右车驾驶员没有减速,撞上了左车的尾部,那么右车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另外,不管右侧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直行车辆都要让行。)。
先进入路口车辆优先通行(此规则被某些无良车主滥用!)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有时南北方向的车辆还没完全驶离路口,东西方向的交通信号灯已经由红变绿,如果双方抢道,会造成严重拥堵。这种情况下谁该让行?
按照“先入优先”的原则,虽然东西方向的交通信号灯已经变绿,但东西方向的车辆也要让南北方向的车辆完全通过路口。等待几秒钟算不了什么,而一旦造成拥堵,会影响更多车辆通行。
此外,在环形路口,也应遵循“先入优先”的原则。如果在环形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迟进入路口的那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进入环形路口也应遵守一定的规矩:右转车辆靠外侧,直行车辆走中间,左转车辆靠里侧。这样,车辆在驶离环形路口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
无主次干道之分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支路让干路”的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如今,不管是大路还是小路,路权地位相等,即小路上的车辆可以不让大路上的车辆,只要按照交通法规通行即可,如“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
如果路口有让行标志,即一个倒三角形的标志牌上写有一个“让”字,在这条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该让其他道路的车辆先行。在市区开车,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警的指挥,如遇到交警的指挥与交通信号灯不符的情况,应该听从交警的指挥。
交通规则是关乎生命的,车友们须视为至高无上的法则,走直线谁不会呢,这辈子有多少个十字路口要等你过啊,而大多数人都是在凭感觉开车,万般不该。希望大家牢记交规,尊敬生命!
2013-04-13
你轻轻一赞
是我大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