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刚刚到来,交管部门就给广大的驾驶者送上一份“大礼”。新的交规在处罚力度上更为严厉,之前在手上很耐用的12分,现在只要一不小心就可能扣个清光。当然新的交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驾驶者的驾驶习惯。不过其中新的黄灯规则却遭到各大网友的吐糟。
新的黄灯规则明确表示,对于闯黄灯的驾驶者将扣六分。其实对于这个规则,为什么会遭到很多人的吐糟,最根本是规则中存在不合理性。首先回顾一下之前交规中对黄灯的定义:黄灯主要是用在红灯和绿灯之间,起到提醒的作用;对于黄灯亮起时,已经过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未过线的车辆就禁止通行。虽然之前交规中也有明文规定,对于闯黄灯也会处以三分的处罚。但是之前所谓的处罚,可以说仅仅是形式上的,况且很多的摄像头并没有捕捉闯黄灯的功能,而且即使要进行执法,由于黄灯的时间很短暂,也很难凭证处罚。所以大部分的驾驶者很多时候都会“抢黄灯”,久而久之这也成为一种习惯。
而新的黄灯规则,处罚由之前的三分提升到六分,同时更多的摄像头也新增捕捉闯黄灯的功能。虽然在摄像头的功能上与新交规得到配合,但是在交通信号灯的设计上却跟不上计划。
新的交规上台两天,很多人都因为交通信号灯的设计不合理,导致自己出现闯黄灯的现象。大部分人都吐糟绿灯和黄灯之间的切换没有一个明确的提示,根本不知道绿灯剩下的时间是多少,结果“赶绿灯”却变成“闯黄灯”。对于这种现象,我也走访过我家附近几个重点的“十字路口”,发现并没有多少个红绿灯在设计的时候会有时间提醒。只有少数的几个红绿灯,在绿灯快要结束的时候,会通过闪烁的方式,提醒驾驶者通过。可是我认为这种闪烁的方式还是不够合理,毕竟绿灯闪烁也只是在绿灯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出现,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提醒时间给到驾驶者。另外我也不知道交管部门在设计交通灯信号的时候,对这种闪烁的方式是否有一个统一标准。每个路口的交通灯都有一个不同的标准,甚至说一个城市在绿灯剩一秒钟的时候闪烁,另一个城市在绿灯剩三秒钟的时候闪烁,那么这种不统一性就完全不够人性化。或者说如果要用这种闪烁的方式来提醒驾驶者,那么交管部门是否应该一种官方的标准,统一在绿灯剩下一个合理的时间后,绿灯才会闪烁提醒。
个人觉得最好的方式还是把全部绿灯都附带倒计时的方式,当然倒计时的时间不能太短,如果只有简短的几秒钟时间也毫无意义,根本不够时间让驾驶者做出一个预判。或者说根据每一个路段的平均时速,设计一个足够的反应时间,让驾驶者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判断和反应。至于大家都在吐糟这个黄灯规则,其实新的黄灯规则出发点是好的,通过提高处罚力度,减少“闯黄灯”的现象。但要想得到预计的效果,并且得到驾驶者的认同,那估计交管部门还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至少在交通灯的改造以及绿灯预留时间的探究上,还要花很大的功夫。
在新的黄灯规则下,黄灯是否还有保留的意义,我觉得还是应该保留下来。虽然国内对于黄灯的定义和国外有所区别(国外是指在不能刹停的情况下,黄灯是可以通过的,而国内指的是在黄灯亮起时,只有已经越线的车辆才能继续通过),但是黄灯的留用还是有一个缓冲的作用。毕竟不可能取消黄灯,直接从绿灯跳到红灯,因为即使是“闯黄灯”,但是其他路口的绿灯还没亮起,起码有个时间缓冲,可以安全通过。但要是直接“闯红灯”,那红灯亮起的同时,其他路口的绿灯也会相应亮起,很容易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即使国内对黄灯的定义有所扭曲,但黄灯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安全作用。
而作为驾驶者的我们,在交通信号灯还没有同步的情况下,看到绿灯的时候,只好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前减速,确保在足够的时间的情况下才通过,同时也避免在红绿灯前急刹,减少追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