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前,心中不得不再一次佩服乔布斯。这位苹果公司掌舵人一手缔造了现在的苹果王国,从苹果PC到大红大紫的iPod、iPhone。最厉害的是,即便像我这样并非苹果粉丝的人,也觉得这些产品无一不充满魅力,不禁让人总愿意去聊起它。乔布斯现在最新力推的是iPad,媒体同行的字里行间我已见过不少iPad话题,新车评网同事也有文章谈到过它,抱歉,我还要不厌其烦地将话题引到它身上。
由于工作需要常年出差,我对随身携带物品的要求以轻便小巧为先,而小巧的iPad让我第一次对苹果机器生出购买欲望,最近恰好有机会试用到iPad。
在一次厂家试车活动上,活动公司为每部试驾车配备了一部iPad用作电子路书,而且还开通了3G上网功能,所以在试车的两天里大家也在测试iPad。
iPad看起来已经很好——10寸屏幕里的精致画质让人非常顺眼;实际上“摸”起来更好,它的大小真的很合适,份量不过就如一本杂志,“手感”才是最诱人的,当然不是它那跟iPhone的触屏操作方式让人心动,而是那一种在电脑屏幕上操作机器的感觉来得很直接。尤其是上网,摆弄、阅读网页的感觉就像在翻阅一份报纸、杂志般轻松。
这是怎样的一幅画面?集合、等待的空隙当然少不了用iPad打发一下时间,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家在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同桌的他、他、他都随手抄起一本iPad,吃两口上一下网,我不禁感叹iPad让上网变得像看杂志看报纸般唾手可得,随手抄起“一本书”就上网了。
到试车结束的那天傍晚,完成任务后让我在餐厅里很有心情地把弄起iPad,研究它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游戏……最后发现也就是上网才能让我把iPad玩下去。看着还未到吃饭时间,我想应该先将相机里的试车图片导出来处理好,看了一眼手上的iPad,脑子搜索了一番确实想不到它有什么可以配合我工作的能耐,用它看图虽然很精美,当要用来大量处理图片还真不容易操作,写点文章就更不方便了。我还是选择掏出包里的笔记本电脑——虽这台号称轻便的笔记本电脑还是比iPad笨重了一号,但它能帮我处理图片,还可以敲打、编辑很多文字,这些事iPad可帮不到我。
既然不能为我的工作出上大力,就只剩下上网这一个选择理由,让我重新审视了一番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一部iPad。本来一般的杂志、报纸、电视、广播信息就是准快餐(当然少数精华的值得深度阅读),现在的网络根本就是一个海量的快餐库,这些信息通过电脑已经开始对人包围轰炸,目前新兴的手机上网已经让很多人沦为“网络控”,我自问iPhone这样的手机上网利器还不能击倒我,但iPad更厉害,它有媲美电脑上网的视听手段,一来能扛得住么?
当然作为一个网络中人,我不敢保证未来的工作范畴是不是就一定没有iPad的事,因为网络的发展就跟楼市这玩意一样有无限的可能。最近不少手持传统手机的同事就纷纷转用或考虑智能、触屏手机,因为微博、手机网也开始成为我们工作的一部分。
我还是决定对iPad先按兵不动。因为还有个念头,在网络咨询发达到无孔不入的今天,我依然想给书本留出一片净土,还想能够遇到好书就忍不住看个几遍。iPad在手的话,书本的空间可能会被压缩得更少,不想连这个空子都让乔布斯钻了进来。